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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鄂托克前旗2023年度乡村振兴优秀人才和乡村振兴创新创业人才团队申报开始了!

来源: 鄂托克前旗智慧党建

发布时间: 2023-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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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充分发掘我旗优秀乡土人才,加强乡土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好“乡土人才”品牌工程,积极发挥优秀乡土人才在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农牧业产业发展的激励和主导作用,助力“乡村振兴样板区”建设,按照旗委、政府“乡村振兴”的工作部署和《鄂托克前旗新时代人才强旗助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鄂前党发〔2023〕4号)等文件精神,组织开展2023年度乡村振兴优秀人才和乡村振兴创新创业人才团队申报工作。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一)申报范围。2023年鄂托克前旗乡村振兴优秀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参照乡村振兴优秀人才和乡村振兴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选拔培育办法及标准(附件1、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领导干部不在评选范围之列,管理期内的市、旗级乡土人才不在本次评优选拔范围之列。

(二)申报条件。申报对象应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自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热心乡村振兴事业,投身农村牧区各项事业的建设和发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对德才素质好、发展潜力大、工作业绩突出以及能在相关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经考察、评审后也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申报推荐名额

2023年计划评选乡村振兴优秀人才15名、乡村振兴创新创业人才团队5支,主要采取以组织推荐为主的方式产生初步人选。申报推荐工作实行总量控制、差额选拔、择优推荐,初步推荐人选名额60名左右、团队20支左右,具体分配如下:

(一)按类别推荐。乡村产业发展之星15人、乡村振兴示范嘎查村“五星特培”创建带头人10人、乡村技术服务能手10人、乡村能工巧匠5人、乡村文化和旅游能人5人、优秀乡贤5人、乡村双创型青年人才10人,团队20支。

(二)按部门推荐。四个镇各推荐个人10人、团队3支。涉农涉牧部门总计推荐个人10人、团队6支。其他部门一般可推荐1名人选,团队根据自身结合实际推荐。

三、申报及评审安排

2023年乡村振兴优秀人才和乡村振兴创新创业人才团队申报采用网上申请、网上审核,待网上申报、审核通过后,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网上申报材料与纸质书面材料必须一致。

(一)网上申报。申报人登录“鄂托克前旗党建网”(http://www.etkqqdj.gov.cn/)下方的“人才服务管理平台”栏目登录,在实名注册后进行申报。同时,也可直接登陆“人才服务管理平台”(http://110.19.104.229:8081/home)进行登录注册,申报相关项目。

(二)申报规则。申报人根据个人实际,在个人专项、团队专项中择优申报一项,原则上不可同时申报多个项目。在填报申报书以及提供相应支撑材料时,要突出本人取得的标志性、高质量成果,以及与申报专项关联性强、契合度高的信息和材料。申报时,不得上传涉密资料。

(三)审核把关。各镇、旗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根据本通知的评选条件,按照程序做好申报推荐工作。网络申报的相关资料成功提交后,由所在镇党委或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初审时限7个工作日。初审通过后,流转至旗农牧局复核,复核时限7个工作日。

(四)资格审查。所有申报人才(团队),由所在单位将申报材料经推荐部门审核后,出具推荐意见函,报旗农牧局审核汇总。由旗农牧局将材料送交旗委人才办,并组织力量对拟推荐人选、团队进行实地考察。同时,组织专家评审,综合专家评审意见和实地考察情况,形成候选人才和团队名单,提交旗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

(五)公示与审定。经旗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的候选人才和团队名单报在相关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支持措施

(一)鄂托克前旗乡村振兴优秀人才:一次性给予2万元奖励,并发放相应荣誉证书,凭此荣誉证书可优先获评相应等级的职称。

(二)鄂托克前旗乡村振兴创新创业人才团队:依据项目规模(即投资额大于150、100、50万元)、科技含量(获得专利成果,承担实施部门计划项目等)、经济社会效益(即年利润大于120、70、30万元)、示范带动效果(即带动人数100人、50人、30人以上)等情况,按一、二、三类等次划分,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奖励资金根据团队发挥作用情况,按5:5比例分2年发放。并发放相应荣誉证书,可凭此荣誉证书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农牧业项目申报权。

五、申报时间安排

2023年10月24日至11月6日,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六、其他事宜及要求

(一)各镇、各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做好申报受理和推荐报送等有关工作。各类申报材料须由各单位组织统一报送,单位或个人自行报送的不予受理。申报材料提交至旗农牧局后不再退回修改。

(二)各镇、各部门将材料汇总后,将纸质申报材料(申报书、申报材料一式2份,要求封面使用白色A4卡纸,其余内容使用白色A4纸双面打印后胶装成册;汇总表、专项推荐报告各1份,A4纸单面打印)报送旗农牧局403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同时将电子文档(申报书、佐证材料、专项推荐报告、汇总表)压缩后以“××镇(部门)—乡村振兴优秀人才申报资料”或“××镇(部门)—乡村振兴创新创业人才团队申报资料”命名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三)申报推荐汇总表于2023年11月6日之前报旗农牧局(403办公室),联系人:蔡涛举;联系电话:15947173245;电子邮箱:250071295qq.com。

 

附件:1.鄂托克前旗乡村振兴优秀人才和乡村振兴创新创业

人才团队选拔培育办法

2.鄂托克前旗乡村振兴优秀人才和乡村振兴创新创业

人才团队选拔标准(试行)

3.鄂托克前旗乡村振兴优秀人才申报书

4.鄂托克前旗乡村振兴创新创业人才团队申报书

5.申报材料封面、目录模板

6.鄂托克前旗乡村振兴优秀人才汇总表

7.鄂托克前旗乡村振兴创新创业人才团队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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